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-资格准则

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准则,才有资格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:
(a) 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 18 岁;
(b)   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,拥有不少于港币 650 万元的净资产;
(c)    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把不少于港币 650 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
(d)  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纪录;以及
(e)   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

  咨询热线:

  (中国深圳)电话:755-25691682 传真:755-25216683

  (中国香港)电话:852-39711675 传真:852-39430978

  香港地址:香港湾仔轩尼斯道164-166号亨宁商业大厦9楼A室
  深圳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爵士大厦AB座16B05室

中国深圳: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爵士大厦AB座16B05室

电话:400-825-168 传真:0755-25216683

香港地址:香港湾仔轩尼斯道164-166号亨宁商业大厦9楼A室

电话:852-39711675 传真:852-39430978

24小时热线:13662257372 E-MALL:vesygroup@163.com www.vesy168.com

Copyright 2009-2019 伟熙注册有限公司 www.vesy168.com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11028321号-1